一、依據本府114年8月26日府教課二字第1142443245號函諒達)續辦。
二、本府已於114學年度推出「智慧幣積點活動」、「電子聯絡簿網頁版」等功能,並新增上線「公告推撥網頁版」功能,貴校可使用電腦登入智慧校園後台進行使用,另請協助學生家長及轉學生家長下載安裝「雲林智慧校園APP」,並提醒如有轉學或更換學校者,皆需重新註冊帳號(含小六升國一)。
三、本次智慧幣第一期積點活動時間原定至114年12月1日(星期一)止,為鼓勵學生運用卡片進行上放學刷卡,特延長活動時間至114年12月31日(星期三)止,且114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間內學生刷卡累積之智慧幣將為「雙倍點數」(點數雙倍送活動,每日刷卡提升為4點、每周全勤提升為10點,送完為止)。
四、本次積點活動,學生完成指定任務即可累積智慧幣,智慧幣10點可兌換新臺幣1元悠遊卡儲值金,其積點規則如下:
(一)每日完成到、離校刷卡:2點(活動期間內提升為4點)。
(二)新生首次註冊帳號:50點。
(三)當週上課日連續完成到、離校刷卡:加發5點(活動期間內提升為10點)。
(四)閱覽教育放送台公告:每則1點(限教育處頻道前1,000名)。
(五)電子聯絡簿簽名:家長每日完成簽名得1點。
五、本案儲值金兌換方式如下:
(一)若該月份已至APP將智慧幣兌換為儲值金者,可於次月4日後持卡至4大超商及美聯社櫃台靠卡兌換儲值金,尚未兌換者可持續累積智慧幣。
(二)若114年11月30日(星期日)前已至APP將智慧幣兌換為儲值金者,請於12月31日(星期三)前持卡至四大超商及美聯社櫃台靠卡兌換儲值金,未完成靠卡者將視同放棄兌換資格。
六、檢附儲值金兌換說明、宣導單張